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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坟扫墓大意酿火灾 烧毁山林获刑罚

来源:嘉禾网 作者:李盛 编辑:邓和明 2018-02-23 15: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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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禾网讯(通讯员 李盛)清明新坟扫墓焚烧纸钱,却因用火不慎造成大面积林地被毁。近日,湖南省嘉禾县法院审结一起因清明扫墓所引起的失火案,被告人李某被控失火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7年3月28日上午11时许,李某独自一人携带纸钱、蜡烛等扫墓用品,步行来到嘉禾县袁家镇渣林村“对门岗”山的山腰处为其亲人扫墓上坟。因为当天风较大,当李某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纸钱放在坟墓前面烧时,正在燃烧的纸钱被风吹散到坟墓四周并引燃了周边的茅草,天干物燥,火势迅速向四周蔓延,引发山火造成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李某立即参与火灾扑救,火灾于当日下午15时许被扑灭。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的过火总面积为126.4亩,其中过火有林地面积为76.9亩,宜林荒山面积为49.5亩,火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13661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野外用火的规定,疏忽大意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但案发后李某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较好,且受到受害村民谅解,有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清明是人们踏青扫墓,祭拜祖先的重要节日,每年这个时候因祭祀引发火灾的事件时有发生。在祭祀过程中点香、烧纸、放炮应注意人身安全,注意周围林木防火,祭祀结束后应确认祭祀用火已完全熄灭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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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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