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计划生育管理,规范再生育审批行为,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和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生育服务登记和生育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卫指导发[2016]1号)。现对本期提出再生育申请的夫妻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8年3月12日前以电话或信函方式向嘉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
序号 单位 男方 姓名 出生年月 女方 姓名 出生年月 审批 日期 申请再生育条款
1 普满乡下坪村95号 雷春华 19890720 贺小芳 19891012 20180305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第十五条第二项
2 坦坪镇西车村3组50号 陈少华 19850918 李淩玉 19930205 20180305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第十五条第二项
3 县政协 郭俊杰 19820131 李艳飞 19861014 20180305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第十五条第三项
4 袁家镇大兴村5组27号 肖成红 19900310 肖秋红 19940909 20180305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第十五条第二项
电话:6639660 6622382
嘉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5日
来源:嘉禾网
作者:嘉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