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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一男子山边烧茅草引火烧山被刑拘

来源:嘉禾网 作者:潇风 编辑:邓和明 2018-03-28 18: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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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禾网讯(通讯员 潇风)3月27日,嘉禾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将涉嫌失火罪的犯罪嫌疑人欧某成刑事拘留。

  2018年3月11日下午16时许,嘉禾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称:珠泉镇平世村发生森林火灾,请求来人查处。经查证:2018年3月11日下午15时30分,家住珠泉镇平世村11组村民欧某成为了种植西瓜,来到本村矮子岭山下待耕的田里。他先用四齿耙把田里原先晒干的茅草钩拢一起堆放在中间,然后,拿出平时抽烟用的打火机来点燃茅草。因风大跑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郴州市旭鸿司法鉴定所鉴定:火灾烧毁有林地面积109亩,灌木林地面积47.1亩。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欧某成非常后悔:“是我自己太疏忽大意,不幸造成了今天的恶果。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坚决不到野外去用火。”犯罪嫌疑人欧某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第二款的观定,涉嫌失火罪。

  当前正值清明期间,森林公安机关提醒全县市民:平安清明,文明祭扫。一定不要带火种上山,不烧钱纸、不点蜡烛、不打鞭炮、不烧香,一朵鲜花缅怀亲人,让森林远离火灾,为打造山水田园嘉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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