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为了我们家中的事情付出的努力,从家庭和睦、团结出发来调解,我们申请撤诉。”日前,古稀之年的李某握着法官的手激动的说到。这是近日发生在湖南省嘉禾法院民事审判庭的一幕。
李某与妻子胡某,均已73岁高龄,因只生育一个女儿,且从小患有精神病,于是从胡某弟弟处领养了一个女儿,取名李某英。随着年事渐高二老年纪大行动不便,生活自理能力有限,但两个女儿均未主动履行赡养义务,无奈,李某与胡某将女儿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养女李某英主动找到法官,称其每年都会去看望老人家并拿一定的礼品和现金,只是因为其一家四口在广东打工不能经常回家,所以造成了很多矛盾与隔阂,互相之间存在误会。了解事情经过后,承办案件的李法官多次到村委会及原告家中,与村干部、法律援助的律师及老人的亲戚一起做原、被告双方的工作,了解到老人主要是对养女结婚、建新房屋上一些礼节未加注意,未主动与老人沟通,造成二老心生埋怨。
为尽快解决这起家庭纠纷,李法官在年后上班不久就出现在了老人家中,得知被告在过年期间到原告家中拜年,双方已经消除嫌隙。而后,通过对老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沟通,对法官提出的建议,最终老人表示接受。另一边,李法官打电话给在广东打工的被告,对其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从传统美德、社会谴责和法律制裁的角度进行了释法明理。被告认识到了错误,表示今后会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并经常看望老人。
近年来,嘉禾法院特别注重赡养纠纷案件的审理,做到快立、快审、快结。与此同时,对赡养费纠纷一律优先执行,有效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建立了“五位一体”便民诉讼服务体系,对赡养纠纷案件实行就地巡回审理,联动调解,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
来源:嘉禾网
作者:李婷 曾亮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