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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打工少年出意外 异地维权中心巧维权

来源:嘉禾网 作者:李小华 李昭明 编辑:邓和明 2018-04-27 1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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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禾网讯(通讯员 李小华 李昭明)花季少年本该幸福灿烂,然而外出打工却不料发生意外,好在有异地维权服务中心帮忙。这回,多少也让他父母获得些许心灵安慰。

  今年刚满16岁的小曹,来自嘉禾县广发镇。由于学业不顺,初中毕业后来到东莞市桥头镇一家沐足城打工。4月5号凌晨5点多,上晚班的他受单位主管安排,搭乘同事的摩托车一起外出办事。办完事后在回家途中,不幸发生单方面的交通意外事故,导致小曹从摩托车上摔下来,头部严重受伤,经诊断为特重型颅脑损伤,昏迷不醒,经过近半个月的全力抢救,最终没能挽回小曹年轻的生命。

  事情发生以后,嘉禾县驻东莞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极为重视。在为家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时,对本案的处理提出了清晰的思路。维权中心针对死者家属准备纠结大规模人员闹事的想法,开展了深入细致的沟通化解工作。明确建议依法维权,通过法律渠道沟通交涉。维权中心建议死者家属及时收集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工牌、考勤卡、工资单、工友证明等;收集受单位指派外出执行职务行为的证据,比如微信、工友证言等;还有收集造成损害后果的证据,如住院诊断证明等。如果有必要还可以到交警队调取报案后所做的笔录等。

  证据收集后,维权中心派出工作人员与对方当事人某沐足城负责人依法进行了沟通交涉。工作人员认为,本案死者是在工作时间、受单位主管指派外出工作返回路途中、因工作原因所发生的意外事件,理应属于工伤,享受工伤待遇。由于用人单位没有为小曹购买社保,该工伤赔偿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死者家属支付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款项,并提出了80余万元的赔偿要求。面对用人单位的狡辩,维权中心工作人员于情于理于法耐心沟通,据理力争,并使出通过向劳动、社保部门报备,向用人单位施加压力等措施。

  近日,经过多轮谈判交涉,用人单位终于做出妥协,除承担医疗费外,一次性赔偿小曹家属各项工伤待遇62万元。至此,一起是否为工伤、能否获得赔偿的外出农民工意外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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