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曾亮)曾两次犯罪被法院判处刑罚,出狱后仍不知悔改,在强制戒毒期间还伙同他人制造毒品。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制造毒品案件当庭进行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薛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2016年9月中旬至10月初,被告人薛严验与张红飞、李铸启(均已判刑)及李建雄(另案处理)等人经合谋制造甲基苯丙胺(冰毒)。由李建雄负责联系和购买制毒原料,张红飞提供场地,李铸启负责去除异味,薛严验等人负责后勤保障等辅助性工作。
同年10月8日,公安民警将该制毒窝点查获,当场将张红飞、李建雄控制,并从张红飞位于袁家镇张家村的新、老住房内查获白色晶体、淡黄色晶体、棕色粉末、棕色液体、黑色液体、透明液体、棕色固体,绿色固体等制毒原料若干,查获铝制高压锅1个、电子秤1台及玻璃器皿、陶制器皿、筛网等制毒工具若干。因制毒技术不成熟,该团伙未能成功制造出毒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薛严验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还为他人提供帮助,其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应予惩处。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且犯罪未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嘉禾网
作者:曾亮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