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张雪静 范丽芳) 日前,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提高全省城乡居居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52号)文件,文件指出:从2018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到103元。
截止目前,嘉禾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参保人数为15.16万余人,领取待遇人数为5.07万人,共计发放养老金:1376.10万元。这意味着,全县有5.07万名参保人员将享受到基础养老金调整的实惠。
来源:嘉禾网
作者:张雪静 范丽芳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