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胡柏茂 曾亮)近日,在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锲而不舍的“撮合”下,数方案件当事人本着互让互谅原则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一桩疑难案及其关联的两桩案件均得到了妥善解决。
2009年11月,南昌某公司经竞标承包了嘉禾县某路段的施工项目,随后,南昌某公司将项目转包给李某飞等人。2010年6月,李某飞、李某红等人再次将此项目转包给雷某某,并签订转包合同。2016年工程验收合格后,李某红代领了全部施工款项,因合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纠纷,李某红拒绝支付工程款给雷某某等人,雷某某遂诉至嘉禾县人民法院。随后,嘉禾县法院作出李某飞、李某红连带承担返还雷某某219.7万元工程款的判决。
雷某某因未清偿拖欠他人的债务,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另案原告起诉至人民法院并申请了对雷某某的财产保全。因该案一案扣数案,牵扯的当事人多、金额大、争议复杂。承办法官一方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李某飞等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划扣、所属房产进行了查封,依法保护雷某某等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承办法官多次走访、电联各方当事人,要求各自履行法定义务,积极清偿到期债务。然而雷某某等人最初却不理解工作人员的良苦用心,采取传播扩散不实信息、越级上访信访、辱骂办案人员等方式干扰工作人员依法办案。
嘉禾法院执行法官恪守法律标尺,胸怀定力办案,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必须得到保护,执行法官李文平顶住各种压力,始终有理有节,耐心细致地罗列出相关法条及案例给各方当事人释法,逐渐驱散迷雾打开了各方当事人的心扉。
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力及感化于承办法官的良苦用心,在多方多次调解后,各方当事人终于一致接受了承办法官的和解方案,当日共一次性执结3起案件。
来源:嘉禾网
作者:胡柏茂 曾亮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