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程伟林)因与父母发生争执,深夜回家的李某发现家门被父母反锁,为泄私愤,李某用锄头打砸租户停在楼下的汽车。日前,嘉禾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将李某起诉至法院。
2017年5月11日下午,在帮妈妈看守摊位的李某突然想起自己的伤心遭遇,控制不了自己情绪便把摊位掀翻了,并与父母发生争执。
深夜23点,李某回家发现一楼大门被父母反锁。李某生气地用脚踢开了门,走上二楼发现二楼的门也被反锁了。正在气头上的李某拿起门口的鞋架将楼梯间的玻璃砸碎后,下到一楼。为泄私愤,李某从一楼大门后面拿起一把锄头朝门口停着的蓝色小轿车走去。先是挥着锄头往汽车左边挡风玻璃砸了几下,接着又去砸前面、后面的挡风玻璃和车门。闻讯赶来的李某父母准备劝离李某,李某又与父母发生冲突,围观的群众赶紧将双方抱住,避免冲突加剧。此时,由车主报警而赶来的民警才将这场闹剧平息。
经鉴定,李某打砸车辆的挡风玻璃、尾盖、尾灯、车门等多处损坏,价值为10961元。李某被诊断为反社会人格障碍及新型毒品所致精神障碍,但根据鉴定,李某作案时意识清楚,纯粹是为发泄对父母的不满而打砸汽车,应当评定李某作案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检察机关认定,李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当起诉。
来源:嘉禾网
作者:程伟林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