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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娃娃机夹烟不成砸机器被判刑

来源:嘉禾网 作者:岳翠霞 张亚玲 编辑:邓和明 2019-01-10 15: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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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禾网讯(通讯员 岳翠霞 张亚玲)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被告人周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7年8月19日21时许,被告人周某与其友周某标在嘉禾县某超市内使用硬币投币的方式玩娃娃机夹烟。因未夹到烟遂又向超市工作人员索要硬币,遭拒后周某便用手机砸娃娃机的玻璃,并欲拿超市的灭火器砸娃娃机,被超市工作人员拦下并劝出。不久,周某伙同周某标等人再次进入超市内拖拽娃娃机,王某上前劝阻却遭殴打。随后,周某又将超市的EAS防盗门毁坏,并在周某标等人的协助下将娃娃机拖拽至超市门口一同推倒。接着,周某用并排坐的蓝色塑料凳、石墩等砸娃娃机,周某标也一同参与打砸。在打砸的过程中,周某见超市经理的老婆吴某在场,又上前殴打吴某。经认定,被损财物价值人民币4533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无事生非,伙同他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案发后,周某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与被害人达成协议,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亦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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