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程伟林)王某在家中多次容留他人吸毒,并贩卖毒品给他人。近日,嘉禾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将王某起诉至法院。
2018年2月的一天,谭某、曹某来到王某住处,两人各自出资50元从王某处购买100元的冰毒,并直接在王某家中进行吸食,吸食工具由王某提供。
2018年3月3日下午,何某来到王某家中向王某讨要借款,见王某家中剩下一些未吸食的冰毒,便利用王某的工具当场进行吸食;2018年3月4日晚,郑某自带冰毒来到王某家中,与王某一起使用王某的工具吸食毒品;2018年3月7日晚,曹某、曾某来到王某住处,两人共出资300元请王某帮忙购买毒品。王某从朋友处买来后,三人一同在王某家中进行吸食。
检察机关认为,王某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贩卖给他人,涉嫌贩毒罪;王某多次容留他人在自己家中吸食毒品,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向县法院进行起诉。
来源:嘉禾网
作者:程伟林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