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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全面启动矿产品金属制品税费集中征收

来源:嘉禾网 作者:李泽芸 编辑:邓和明 2011-01-13 17: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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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现场 

  主席台就座领导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中杰讲话

  副县长李佩军作通报通知

  县征管办刘亚龙发表态发言

  参会人员认真听取会议精神

  本网讯(记者 李泽芸)1月12日下午,我县矿产品金属制品税费集中征收工作动员大会在县政府礼堂召开。县四大家领导,县直机关各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铸锻造、冶炼行业企业主等2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来华主持。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中杰在会上作动员报告。他指出,目前,我县境内有铸造企业230余家、锻造企业170余家,就2007至2009年三年的征税情况来看,铸造产业税负率分别为1.41%、2.02%、1.39%,锻造产业税负率则分别为0.35%、0.31%、0.18%,与国家规定的标准相差较大,因此,在我县实行矿产品金属制品税费集中征收十分必要。它有利于保护有限的矿产资源,促进资源合理利用;有利于堵塞征税漏洞,促进财税增收;有利于引导合理竞争,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有利于减少管理成本,促进管理效能提升;有利于实现税负公平,促进市场秩序规范。

  对于如何全力推进税费集中征收、有序开展工作,刘中杰强调,要严格按照3月1日出台的《嘉禾县矿产品金属制品税费集中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要根据征收的对象和范围,秉承“广覆盖、低起步”的总方针,采取“五税九费”的集中征收项目与具体征税标准,通过源头预征、据实补增、稽查稽核等反方式方法,规范核算,给企业一定空间,确保集中征收工作顺利开展。

  为确保矿产品金属制品税费集中征收工作取得实效,刘中杰提出,要强化领导,细化工作步骤,强化工作措施,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要强化宣传发动,通过制作横幅、书写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召开会议等形式,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要强化协调配合,各相关乡镇和部门要按照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着眼全局,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强化督查落实,对矿产品金属制品税费集中征收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对违反矿产品金属制品税费集中征收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

  会上,县政府副县长李佩军宣读《嘉禾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矿产品金属制品税费实行集中征收管理的通告》。来自县征管办、地税局、国税局、塘村镇、袁家镇、县公安局等县直相关单位及乡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县委书记陈荣伟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强调,矿产品金属制品税费集中征收工作是今年我县工作的关键点,希望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精心组织,统一安排调动,确保各项工作积极推进,为谋求经济发展新方略、实现征管改革新突破、开创征管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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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泽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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