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珠泉镇2013年安全生产示范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珠泉镇2013年安全生产示范创建镇活动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珠泉镇2013年安全生产示范镇创建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镇安全生产示范镇创建活动,推进我镇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完善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强化主体、综合治理”基本思路,推广省、市、县安全生产示范镇的创建经验,将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湖南城乡一体化示范县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网络,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整治安全隐患,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培训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监管能力,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创建目标
今年,我镇全力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镇,同时确定以杨梅村、乔麦塘村、金田社区、鳌峰社区、南岭村等5个村(社区)为示范点,进一步加强县安全生产示范村的创建,全面完成镇辖区内其它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合格村(社区)的创建内容;镇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和中心完小创建成安全文明示范校园;镇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等高危行业企业要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冶炼、铸锻造、电力、交通运输、水务等其它安全生产行业领域的企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镇安全生产示范镇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腾玉任组长,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红,副镇长李日顺,正科级干部刘柏桂,副主任科员李红阳,副科级干部彭传雄等同志任副组长,镇安监站、派出所、劳动保障站、水管站、中学、中心校、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示范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安监站,由欧志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创建内容
(一)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议事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每季度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2、建立安委会议事制度。镇安委会成员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就决定事项形成纪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3、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镇政府与各村(社区)、部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责任状,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工作不力、有令不行、发生事故的厂矿企业及村(社区)、部门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相关责任追究。
4、建立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监控制度。摸清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底子,建立工作台帐。
5、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制度。各村(社区)要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责任机制和快速反馈要机制,及时反馈和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6、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确保辖区内企业、单位每年分别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4次以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二)基础建设
1、各村(社区)、单位和部门要作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规划,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并落实和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2、镇行政区划图,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图,重点监管单位图,安全监管联系图规范上墙。
3、建立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台帐,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管理,建立行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整治,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会议及学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专项整治、事故及处理、文件管理、综合工作等各类基础工作台帐。
4、在全镇44个村(社区)和辖区企业配齐安全生产监管员和治安巡逻队,镇成立综治联合工作队安排足够的工作经费,协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投入资金改善镇安监站办公条件。
(三)宣传教育
1、各村(社区)、部门和单位要召开相关会议,宣传贯彻示范镇创建工作要求,做到有宣传、有发动、有方案、有部署,真正把创建活动落实到实处。
2、积极营造安全文化氛围。一是以镇、村、组为单位设置安全生产墙报,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利用广播、横幅、标语、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在桂嘉路等交通要道处制作永久性宣传牌;三是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努力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做到有方案、有内容、有工作部署、有活动总结,切实把安全生产知识和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
4、积极组织开展农民工安全知识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强“一主三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
5、抓好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教育,中小学学校配置安全副校长,开设安全课程,每周不得少于1课时,把安全教育作为学校德育教育特色活动,并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校方和家庭责任。
(四)监督检查
1、加强对各辖区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及销售网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学校、宾馆等重点领域行业的安全管理,对以上重点领域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2、重大节假日,镇安委会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形成联合执法合力,每年不少于4次。
3、加强对辖区内的市场安全、建筑安全、电力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学校安全等监督管理。
4、加强日常检查和危险源的排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杜绝非法生产窝点。
(五)隐患治理
1、严格市场准入,切实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验收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取缔非法生产建设和经营。
2、深化专项整治,每年对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电力、学校、宾馆等重点领域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两次以上。
3、强化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各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监控有监控措施、监控手段、监控责任人。
五、工作步骤
2013年安全生产示范镇创建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基础工作阶段(3月1日—3月31日)。安全生产的基础建设和日常监管,为创建工作打下基础,镇政府制定的创建安全生产示范镇方案,上报县政府、县安委办。
(二)创建达标阶段(4月1日-9月30日)。按照《湖南省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验收标准》的要求,组建班子,落实责任,采取措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创建活动,切实的改善安全生产的基础条件,确保创建工作达标。
(三)验收评审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省、市、县安委会将按照《湖南省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管理办法》及示范乡镇验收标准分别对我镇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检查验收、总结、评估。
(四)资料归档工作(2014年1月)。镇安委办要及时的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六、工作重点
1、矿山安全。由镇正科级干部刘柏桂负责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巩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非法生产,严格日常监管;要全面完善煤矿“六大系统”建设,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2、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一是加强全镇重点公路段地安全隐患排查,明确管理责任,由联点村(社区)干部具体抓;二是严肃查处各种无牌无证车辆上路,农用车载客,人货混装,非法载客、客运车辆超载,酒后驾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三是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对学校、车站、公共场所有重点区域进行宣传教育,发放资料,宣讲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四是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在8月、9月、10月这3个月开展专项治理服务;五是建立干部包车辆、包路段、包隐患整改专项责任;六是重大节假日、雨雪天气加强干部到重点路段值班、配带红袖标,落实值勤责任。
3、森林防火安全。由副镇长李日顺负责组织实施。抓住春节期间、清明节前后等特殊时期的森林防火安全工作,严禁在林区祭祖燃放鞭炮、烧香烧纸,严禁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烧火土料灰,坚持打击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和森林火灾的犯罪分子。
4、民爆物资、烟花爆竹安全。由正科级干部刘柏桂负责,派出所、安监站具体实施,各村(社区)联点干部配合。派出所负责取缔无证、非法开办的鞭炮小作坊、非法经营、转让、转卖、使用炸药药品的违法行为,安监站负责抓好烟花爆竹归口经营及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定期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的批发点、零售进行安全检查。
5、电力消防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由正科级干部刘柏桂负责,消防队、电管所、安监站负责具体实施,对全镇用电的安全隐患进行摸底排查,迅速整改。加强对用电户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安监站负责对加油站定期检查。
6、水库防洪保安全。由副镇长李日顺负责,水管站具体负责实施,对全镇小1型、小Ⅱ型水库及骨干塘进行严密巡查,对病库、病塘及时整改到位,杜绝水库垮堤、泄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7、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由正科级干部刘素英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各中学、中心校具体组织实施,加强对全镇中、小学生的卫生管理,严防学生食品中毒和流行病的流行,严厉打击不法分子扰乱学校秩序,严禁在校学生从事各类危险性的活动,杜绝事故发生。
8、地质灾害的安全。由副镇长李日顺负责,国土资源所组织实施,加强对全镇地质灾害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对地质灾害区要实行实时监查,在有暴雨等特殊时期要进行24小时监查,并安排专人负责,对有地质灾害问题要及时上报,要制定相关有应急方案措施,确保不发现安全事故。
9、工贸企业安全。由副科级干部彭传雄负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组建各类安全制度,按规程操作,负责日常监管。
10、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由正科级干部刘素英负责,宣传食品卫生法,指导各单位开展日常管理和负责食品药品的日常监管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11、建筑安全。由正科级干部刘柏桂负责,加强对建筑市场的安全监管,落实建设“三同时”的规定,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是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抓基层、打基础的重要载体,是探索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的重大举措,务必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紧时间严格责任追究,务求实效。
(二)提高认识,深入开展。坚决克服工作发展不平衡,认识不到位的现象,要通过积极努力的工作,争取主动,全面启动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要学先进、想办法、出新招、创特色,通过安全示范镇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工作例会、情况通报、隐患排查整改、考核奖惩等各项工作机制,重点从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投入,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推进镇安监机构建设等方面逐步将镇安全生产工作引向制度化、规范化。
(三)结合创建,提升效果。要按照工作要求,对水上与道路交通、烟花爆竹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煤矿、非煤矿山、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隐患进行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落实好监控措施,分期完成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
来源:珠政发〔2013〕11号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