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王晴 朝鸣)职工工厂住宿期间夜间死亡,能否获得工伤赔偿?嘉禾县驻东莞农民工维权帮扶中心最近处理的一起案例,让该农民工家属得到了一个安慰。
来自嘉禾县行廊镇农民工雷某就职于常平镇一家造纸厂,工厂不大,厂里安排员工夜间住宿本厂。2013年的一个晚上,雷某在工厂突然死亡。
事情发生后,当地派出所和刑警及时到达现场,并进行了调查和勘验,勘验的结果初步排除他杀,认为不构成刑事犯罪,死亡原因系其自身身体原因造成。
工厂根据该初步勘验意见,称本案不属于工伤,同时工厂也没有任何责任。
死者家属对警方的初步意见和工厂的态度无法接受,极为不满。家属认为,死者身上有伤痕和多处瘀斑,不能排除人为原因;死者系在工厂内死亡,用人单位脱不了干系。死者家属迅速从嘉禾老家和当地老乡中纠集了一大批亲属和其他社会人员到当地有关部门和厂里“理论”,打坏了工厂玻璃,冲击了当地村委会和有关国家机关。
应当地警方的函请和死者家属的请求,嘉禾县驻东莞农民工维权帮扶中心迅速安排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工作人员充分了解了案件的具体情况,听取了死者家属的陈述。
工作人员从现场痕迹和法律规定等方面帮助家属进行判断和利弊分析,将有关法律的规定跟家属进行了讲解。在取得家属方面信任和认可后,及时与当地村委会和警方沟通,认为既然本案他杀可能性不大,希望能够协调有关部门和工厂在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方面予以考虑,让死者家属获得安慰和补偿。
当地村委会和警方提出,如果家属不再“闹事”,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量做通工厂和其他有关方面的工作,参照工伤待遇的标准给死者家属补偿。
在维权帮扶中心工作人员的多次沟通下,死者家属和工厂及村委会最终达成一致,由工厂和村委会方面给予家属35万元的补偿款,家属不再信访并放弃工伤认定申请和其他诉求,本案案结。
来源:嘉禾网
作者:王晴 朝鸣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