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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廊镇王某心存侥幸,失火烧山被行政拘留

来源:嘉禾网 作者:廖秋平 编辑:邓和明 2014-12-26 17: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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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禾网讯(通讯员 廖秋平)“我错了,我不该心存侥幸心理。”嘉禾县行廊镇行廊村王某苟因违反《嘉禾县人民政府禁火令》,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于2014年12月20日被嘉禾县森林公安局行政拘留七日。

  12月20日9点多钟,王某苟背了一把锄头,一把镰刀到行廊镇行廊村的挖场岭头山脚下的旱田做事。因看到田里杂草过多,为图方便,在明知道有可能引起山火的情况,身为党员干部的王某苟用平时随身携带吸烟的打火机点燃茅草。由于天干物燥,风势又大,火势一下蔓延到了挖场岭头山上去,导致挖场岭头山被烧,幸扑救及时,未造成大的损失。

  事发后,公安民警在询问王某苟时,王某苟悔不当初,说自己经常听到县里、镇里的森林防火宣传,但是心里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自己小心一点就不会有事。公安民警在此提醒大家,天干物燥,不管何时都不要在林区违规野外用火,一定不要心存侥幸心理,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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