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发生交通事故后破坏现场并逃逸被批捕

来源:嘉禾网 作者:李井芳 刘谌 编辑:邓和明 2015-11-25 16:12:48
—分享—

  嘉禾网讯(通讯员 李井芳 刘谌) 近日,胡某某因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破坏事故现场并逃逸,加大了交警对事故责任的划分难度,在最终被认定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后,被嘉禾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

  10月27日下午,胡某某驾驶农用车由嘉禾县盘江乡往坦坪镇方向行驶,途经桂嘉路嘉禾县新汽车站路段时,与一辆无牌女士摩托车相撞,造成女式摩托车上两人死亡。据了解,事发当时视线很不好,摩托车车速比较快,等胡某某发现时,摩托车离他不到五米的距离,他马上往左打方向盘避让,然后踩急刹,但还是与其相撞了。事后,胡某某因担心将事故车停在路中心会导致二次事故发生,便把车移动到了路边,又因为害怕,在精神紧张的情况下弃车逃逸了。没想到,这两个无心之举加重了胡某某的事故责任。因胡某某移动了肇事车辆,破坏了事故现场,加大了交警认定事故责任的难度。最终因为胡某某驾驶车辆上道行驶越过双黄线逆向行驶,发生事故后又移动事故现场并逃逸,交警认定胡某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女式摩托车驾驶员李某某负次要责任。

  检察官提醒:如果不慎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并在现场配合交警的调查,切勿破坏现场和逃逸!

来源:嘉禾网

作者:李井芳 刘谌

编辑:邓和明

阅读下一篇

返回嘉禾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