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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嘉禾模式”

来源:嘉禾网 作者:李奋鸣 编辑:邓和明 2016-06-03 15: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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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是生命之源。近年来,嘉禾县水务局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累计投入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资金35424万元,建成农村安全饮水供水工程7处、高位水池6处,铺设输水主管180余公里,日供水为5.63万吨,全县200个行政村(居委会)、30.1万农村群众用上了自来水,农村人口饮水安全覆盖率达到95%,行政村供水覆盖率达到100%,提前5年实现了全面小康安全饮水目标,全面破解了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的难题,全面化解了城乡二元结构供水矛盾,走出了一条具有“嘉禾模式”的“湖南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县”建设新路子。

  一、创新谋划,凝聚“嘉禾智慧”。

  为解决城乡分割、布局分散、设施落后、管理粗放和水质隐患严重、水资源浪费大等问题, 2009年4月,嘉禾县在全省率先提出了“城乡供水一体化”的科学构想,聘请专家,因地制宜、高起点、高标准完成了《嘉禾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嘉禾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规划报告》,以盘江水库、泮头水库为水源建设中心供水区,以金山水库、江里水库、高峰水库、邹山水库和岛石泉为重点供水区,以千家洞水库、双口洞水库、高寨水库为备用供水区,同时,盘江水库、泮头水库、邹山水库、金山水库四个水库供水管网互连互通,形成“一个中心、五个重点、三个备用”覆盖全县10个乡镇、200个行政村(居委会)、41万城乡居民的“153”供水格局。

  二、协调推进,积聚“嘉禾经验”

  为了让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做到更顺民心、更合民意、更遂民愿,县政府组织召开听证大会3次,集中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对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意见和建议,在得到了90%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前提下,经过全面分析,科学论证,县委、县长政府果断出台了《嘉禾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实施方案》。2010年10月,嘉禾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委副书记、县长任总指挥长,县纪委书记、分管农业的县领导任副总指挥长,水务、发改、国土、林业、公安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嘉禾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由县水务局为项目法人工程建设指挥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60余次现场办公,解决建设中的用地纠纷问题达128次,县政府先后18次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资金缺口问题,县纪委先后150余次深入施工现场,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进行督导检查,严格考核,严肃问责,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绿色建管,汇聚 “嘉禾特色”

  按照“政府引导、民办公助,整合资金、集中连片”的模式,采取“主管进镇、支管进村、管网达组、龙头入户、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方式,主体工程由县水务局作为项目法人负总责,按四期分五年进行建设:一期于2010年12月10日开工建设,工程总投资为6900余万元,铺设管网里程27.6公里,日供水规模为3.2万吨;二期总投资为6600余万元,铺设管网里程66.6公里,为塘村镇水厂和坦坪镇管网工程建设及珠泉、车头镇管网延伸改造工程建设;三期总投资6490余万元,为龙潭镇金山水厂供水工程及管网延伸、普满乡江里水厂供水工程及管网延伸;四期总投资5885余万元,铺设管网里程46公里,为石桥镇、田心镇、坦坪镇和广发镇以及珠泉镇部分村的管网延伸工程。截止2015年10月底,一、二、三、四期主体工程已全面竣工。按照“建管分离”原则,明确由项目法人嘉禾县水务局负责工程建设,工程竣工正常运行后,再由县自来水公司下设的二级机构——嘉禾县城乡供水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运行管理,县城乡供水分公司根据水网布局,推行“公司+用户”、“公司+用水户协会+用户”两种管理模式,“抄表到户”、“总表计量”、“智能IC卡到户”等三种营销方式,大大提高了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后管理的效能。

  四、开放融资,集聚“嘉禾做法”

  运用改革的办法和市场机制,采取“两手发力”的办法,最大限度地争取上级水利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支持,争取更大份额的财政“蛋糕”, 利用一切资源、动用一切关系、穷尽一切手段,想尽一切办法,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和民间资金参与水利建设,构建开放多元、持续稳定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投入机制,争取农村安全饮水中省资金约6000万元,争取县财政每年投入2400万元以上,打捆使用涉水项目资金3900万元,向银行借贷建设资金4000万元,向社会筹措捐资2400余万元,采取BT建设模式筹集资金1.9亿元,融资带建模式融资1亿元。

  五、共享发展,齐聚“嘉禾样本”

  为了让广大人员群众真正的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幸福水,嘉禾县出台《嘉禾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嘉禾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进村入户实施细则》,实施2014年—2016年农村自来水进村入户三年“奖补”行动,鼓励农村村民接用自来水,推出“以奖代补”政策,县财政按实际入户所需要经费的50%,且不超过2000元/户的金额进行奖补,对县自来水公司按10元/户的标准补贴管护经费。坚持“成本核算、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水价为1.83元/吨,与此同时,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等困难群体给予3吨/月的减免、10元/月的补贴。

  投稿人:嘉禾县水务局局长 李奋鸣

来源:嘉禾网

作者:李奋鸣

编辑:邓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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