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曾亮 李文强)“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能拿到这笔赔偿款真的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啊!”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法官深入到铁炉下煤矿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经过近四小时的调解,原告唐某终于与被告铁炉下煤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场耗时四年的纠纷终于划上了句号。
唐某于2010年3月起在铁炉下煤矿工作,2011年6月9日在井下作业时受伤,2011年7月18日被认定为工伤,后经鉴定为拾级伤残。2012年被告给付原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代垫医药费17000余元,其余费用被告一直未予赔偿。原告经劳动冲裁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0000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查阅卷宗,深入了解案情后,认为判决并不难,但要达到案结事了还需花点功夫。为了维护矿工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嘉禾法院法官便决定把调解现场设在了煤矿的会议室。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细致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矿方一次性支付原告唐某工伤待遇28000元。
“案结,事了,人和,这样的结果就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啊。”在双方当事人的目送下,法官们在夕阳斜下时踏上了回家的路……
来源:嘉禾网
作者:曾亮 李文强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