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程伟林)2015年国庆前夕,唐某纠集李某、王某等人殴打彭某,并抢走彭某的摩托车和手机。日前,嘉禾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唐某、李某、王某分别提起诉讼。
唐某为何纠集李某、王某等人殴打彭某?事情要从9天前说起。2015年9月20日,唐某、李某、王某在嘉禾县某网吧门口看见了唐某的同班同学彭某。唐某要彭某给他钱,彭某不从并逃跑了。唐某等人追上了彭某,王某抓住彭某并扇了彭某耳光,在唐某的胁迫下,彭某交出了身上的5元钱。事后,彭某将其被唐某等人抢走5元钱的事反映给该校老师。唐某怀恨在心,便联系李某和王某寻找彭某行踪,伺机报复。
2015年9月29日下午,李某骑摩托车载着王某在路口转弯处与迎面而来的欧某相遇。李某让欧某停车,王某将其拖下摩托车,扇了两耳光,便挟持欧某到了袁家镇某中学门口。同时,王某打电话给唐某说,欧某已被抓住,在某中学,我去接你。
王某驾驶欧某的摩托车去接唐某。路上,王某问唐某:“彭某给我们抓住了,怎么办?”唐某回答:“把他打死。”唐某又对王某说:“这个摩托车是豪爵牌的,值点钱,拿去卖了”,王某应声附和。
到了某中学门口,因担心放学围观同学多。唐某三人合意将欧某转至大兴村祠堂里。唐某、李某、王某及其他人围着欧某轮流对其进行殴打。殴打过程中,唐某将欧某手机抢走交与王某,直至附近中学老师赶过来,唐某骑着欧某的摩托车载着王某逃走。途中,王某问唐某:“摩托车还不还给彭某?”,唐某答:“彭某等下会报警,反正人都打了,把摩托车骑走卖掉,然后逃到广东去。”王某应声附和。
随后,唐某、王某、李某三人至嘉禾县新汽车站汇合,将摩托车作价1300元卖给了摩托车修理店,三人把钱分了。李某,选择了回家,而唐某、王某第二天早上坐上去东莞市的汽车,开始了跑路生涯。
当天下午,唐某和王某到了东莞市东坑镇,两人随便找到一家旅社花费了70元开房。两人把抢来的手机在路边摊卖了200多元。之后两人频繁逛酒吧、吃宵夜、住旅社。仅5天便把卖摩托车和手机的钱挥霍一空。随后,唐某和王某分开了, 10月17日,王某返回嘉禾县家中投案自首。
日前,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分别对唐某、王某、李某三人提起诉讼。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嘉禾网
作者:程伟林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