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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帮他人发牌“抽水” 涉嫌开设赌场罪被起诉

来源:嘉禾网 作者:程伟林 张湘梅 编辑:邓和明 2016-12-14 0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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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禾网讯(通讯员 程伟林 张湘梅)刘某为获取不义之财,帮助他人开设赌场,充当发牌手,并负责“抽水”,,没想到被警方抓获。近日,嘉禾县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2015年7月,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广东省东莞市认识了同乡男子王某(在逃,已网上追逃),经了解得知王某是开赌场的,王某许诺,回嘉禾后安排刘某在赌场里做事。同年8月,刘某通过电话联系王某,王某随即安排刘某在珠泉镇安宁村与环城路交汇处的居民房四楼赌场内充当发牌手,并抽取“水钱”,每天工资300元。该赌场利用扑克以“开铲车”比大小的方式聚众赌博,参赌人数二十人左右,赌注最低100元,上不封顶。同时,该赌场每天通过抽水获利,仅两天时间便“抽水”获利约6400元。为了吸引赌客,该赌场还专门请人负责烧饭做菜,并每人每天给赌客发一包芙蓉王香烟。可惜“好景不长”,赌场营业仅两天时间便被民警“端掉”了。

  承办案件检察官认为,所谓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本案中,刘某虽然不是直接的“赌场老板”,但其明知王某实施赌博犯罪活动,并在赌场充当发牌手并负责“抽水”,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了直接帮助,应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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