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计划生育管理,规范再生育审批行为,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和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生育服务登记和生育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卫指导发[2016]1号)。现对本期提出再生育申请的夫妻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7年10月30日前以电话或信函方式向嘉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
序号 |
单位 |
男方 姓名 |
出生年月 |
女方 姓名 |
出生年月 |
审批 日期 |
申请再生育条款 |
1 |
晋屏镇邓家132号 |
邓 骥 |
19890523 |
黄满翠 |
19910721 |
20171019 |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第十五条第三项 |
2 |
普满乡石角塘30号 |
王建辉 |
19880319 |
甘翠萍 |
19911014 |
20171019 |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第十五条第三项 |
电话:6639660 6622382
嘉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0月19日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