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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粤两地法院齐接力 执结六年交通事故积案

来源:嘉禾网 作者:唐红 李璇 编辑:邓和明 2017-11-24 10: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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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禾网讯(通讯员 唐红 李璇) 近日,一位年近80岁的老人带着三名尚未成年的孙儿从广东省专程赶来嘉禾县人民法院,向该院执行局的执行干警们表示感谢,感谢他们的倾力执行,让自己终于拿到拖延了六年之久的交通事故赔偿款。

  无牌上路被撞身亡 双方皆过担同责

  2011年7月28日7时55分许,梁某驾驶无牌摩托车沿G106线从南往北行驶,行驶途中与申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损坏和梁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此次交通事故经广东省佛冈县交警部门认定,梁某与申某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在交警的主持下,梁某亲属和申某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过多次协商沟通,但最终以梁某亲属要求赔偿金额过高而未能达成协议。无奈之下,梁某亲属将申某告上法庭。广东省的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申某所驾驶的车辆未购买交强险,且双方对事故的发生均承担同等责任,遂判决申某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梁某11万元,梁某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的损失由梁某和申某各承担50%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申某向梁某亲属支付赔偿金15.96万元。

  逃避执行玩失踪 执行工作陷僵局

  法院判决生效后,申某只偿付了10万元赔偿金,剩余的案款5万余元一直未进行赔付。为了逃避法院的执行,申某还长期隐匿自己的住处。2012年9月1日,考虑到申某为湖南省嘉禾县人,广东省的法院遂委托嘉禾县法院继续执行本案剩余款项。嘉禾法院执行法官对案件进行立案执行后,立即深入申某的家中,发现申某早已经将财产进行了转移,家中早已空空如也,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和金融机构的查询也均未发现被执行人申某的任何财产线索,案件的执行陷入了僵局。考虑到梁某家中仅剩三位尚未成年的儿女以及年迈的母亲,执行法官没有轻言放弃,而是组织人员多次深入申某所在的乡镇,请求乡镇干部和周围群众提供帮助,共同寻找申某的下落。

  耐心劝导促和解 主动认错终执行

  功夫不负有心人。近日,热心群众向法院提供了申某以其妻子的名义在嘉禾某地从事铝材加工的线索。执行法官在收到线索后立即赶到申某所在的铝材加工厂,准备依法对申某进行拘传,但申某以自身年纪过大,法院判决不公等诸多理由拒不配合执行,也不愿继续履行赔偿义务。为此执行法官苦口婆心的做着申某的思想工作,并让申某设身处地的换位思考一下死者梁某家中的特殊情况。自从梁某在车祸中丧生后其妻子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就留下一个年迈的母亲和三个尚且年幼的儿女,家中的经济来源全靠梁某的母亲一人负担,而加之梁某母亲年老体衰和患病让本就捉襟见肘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让申某抗拒执行的心理有了缓解。执行法官乘热打铁,对其阐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严肃法律后果。在法官的释法析理下,申某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通过联系亲属把剩余的案款一次性交付给了执行法官。

  案款到位后,嘉禾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人员立即告知了梁某的母亲,梁某的母亲对案件的顺利执结欣喜万分,并坚持要来嘉禾县人民法院感谢执行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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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红 李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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