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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城乡社会“网格化”建设情况的通知

编辑:邓和明 2017-12-18 15: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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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城乡社会“网格化”建设情况的
通    知
 
各村(社区)
根据《嘉禾县2017年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新的实施意见》(嘉办字〔2017〕15号)文件要求,各村(社区)要根据区域实际合理设置网格,对网格内的事务、事项进行综合管理服务,并上报城乡社会“网格化”建设情况。
一、网格划分的要求
按照“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线清晰”的要求,农村一般以自然村为1个网格,大于300户划分为2个以上网格(1网格不能超过300户);县城区社区一般以300500户或1000人左右为1个网格,网格划分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区域,不交叉重叠,绘制好“网格化”管理示意图。没有完成网格划分和绘制“网格化”示意图的村(社区),在8月10日前完成工作任务(参照模板附件1、附件2),并将情况上报镇综治办彭加雄处。
二、组建机构的要求
要整合村(社区)、站所和社会组织等各类力量,配强网格工作管理服务力量。每个网格至少要明确一名网格管理员,网格员一般由村(社区)干部兼任,也可以专职。
三、中心建设的要求
按照县综治委的工作要求,年内全县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运行正常。各村(社区)要建立规范挂牌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实行网格内信息规范管理。各村(社区)8月10日前将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统计表(附件3)上报镇综治办彭加雄处。 
 
 
附件:1.金田社区网格划分情况(样版)
2.金田社区网格化管理平面示意图(样版)
3.《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统计表(明细)》
 
 
珠泉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日  

编辑:邓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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