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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珠泉镇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邓和明 2017-12-18 11: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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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珠泉镇开展为官不为问题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镇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珠泉镇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珠泉镇委员会
2017年5月7日
 
 
 
珠泉镇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施  方  案
 
    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市五届纪委二次全会、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县委2017年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珠泉镇2017年“治陋习、树新风”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在全镇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既着力解决部分公职人员和各村(社区)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慢作为甚至不作为等“为官不为”突出问题,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创新,实行容错免责,营造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浓厚氛围,为我镇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四力珠泉”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二、整治范围 
  全镇政府工作人员、各站办所工作人员、各村(社区)两委干部。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公职人员和各村(社区)两委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不敢为、不会为,贻误工作或者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行为。重点整治以下三个方面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
    (一)在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中为官不为
    1.“三重工作”。重点整治: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以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事项未能如质如量如期完成,影响相关工作顺利推进;落实全镇“四联四包”责任制不力,工作协调不愿牵头出力、解决问题推诿扯皮、督促落实走过场、工作目标未达预期;在项目建设中设置门槛引发严重后果;对全镇重点工作相关会议议定事项、限期办结事项落实不力,延误工作;对督办事项落实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影响重点工作进度。
    2.村(居)“两委”换届工作。重点整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村(居)“两委”换届工作职责,对影响正常换届的行为不制止,对违反换届纪律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不及时查处,管辖或负责区域内出现换届违纪事件造成不良影响。
    3.创建工作。重点整治:对创建工作或重大活动部署拖延执行,或以本部门、本单位或个人利益为借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选择变通、推诿扯皮,影响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二)在重点领域工作中为官不为 
    1.扶贫领域。重点整治:对上级扶贫政策传达不到位、宣传不到位,政策执行落实不到位;对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未及时制止、纠正;搞假脱贫、数字脱贫造成不良影响;强农惠农补助救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产业优惠资金无故滞留延压,影响相关工作正常推进。
    2.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整治:安全生产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大事故、事件、案件发生,给国家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和不良影响。
    3.环保领域。重点整治:履行环境治理及环境保护建设监督职责不力,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对公众诉求环境问题不作为以及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缺失等。
    (三)在审批服务工作中为官不为
    1.服务质量。重点整治:纪律松懈,服务意识淡薄,对待基层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不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工作制度,让群众办事来回跑,难办事、不办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措施不力,导致问题多次反复发生。
    2.依法办事。重点整治: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依法依规办理,审批环节过多、证明过多过滥,在审批服务中乱收费、吃拿卡要等。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镇作风办加强与镇扶贫办、镇项目办、镇安监站、镇创建办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实现信息互通。建立问题线索定期移送机制,每月10日前,督促上述部门将上月发现的问题、督办未落实的事项等情况报送镇作风办(联系电话6622296,电子邮箱:154262504@qq.com)。建立统筹协同机制,镇作风办参加镇扶贫办、镇项目办、镇安监站、镇创建办等部门工作调度会, 及时掌握情况,定期梳理信息,严肃问题查处。
    (二)开展监督检查。镇作风办会同镇扶贫办、镇项目办、镇安监站、镇创建办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全镇“三重”工作涉及的单位和重点工作进行跟踪检查,紧盯项目进度和责任落实。对行政审批部门、行风评议岗位及监督评议的重要岗位进行明察暗访,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抽查,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对重点领域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及时通报。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一律快查快办。对“为官不为”问题,一律责任追究到事到人。综合运用问责、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予以严厉惩治。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
    (四)持续深入推进。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把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结合实际长抓不懈,做到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问题整改到位。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正“为官不为”问题的制度机制。
 

编辑:邓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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