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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困难难赔付 人民法院温情执行促和解

来源:嘉禾网 作者:李姝婷 曾亮 编辑:邓和明 2018-09-05 17: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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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禾网讯(通讯员 李姝婷 曾亮)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纠纷案件,双方达成和解, 被执行人何某某当场交付赔偿款15000元,并承诺其余赔偿款按约按期限履行。

  2015年3月4日,何某某驾车将郭某某撞倒后逃逸,经鉴定郭某某构成十级伤残,经法院判决何某某应向郭某某赔付149692.87元。判决生效后,何某某一直未能履行赔款义务,郭某某遂申请嘉禾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何某某家里经济困难,身体也不好,无法一次性负担全部债务。但申请人郭某某身体伤残,且丧偶后独自承担抚养三未成年子女的责任,此次交通事故给其正常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一家人生活难以为继,很需要这笔钱来支撑家庭生活。

  执行法官一方面积极为郭某某申请司法救助,并主动联系郭某某所在村镇干部及县政府扶贫驻点工作人员,将郭某某列入扶贫帮助名单内,解决了其燃眉之急,另一方面多次从善良风俗、法律义务上做何某某的思想工作,法理情相结合的言语终于打动了何某某,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这是嘉禾县人民法院又一次坚持以人为本成功执行和解的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既让急需资金的申请人缓解了经济困境,又让经济困难的被执行人自愿履行赔偿协议,达到了双赢促和谐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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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姝婷 曾亮

编辑:邓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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