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嘉禾分站(通讯员 程伟林)与友相聚大量饮酒,在酒精含量高达265.5mg/100ml的情况下,竟然还擅自驾驶轻型货车,连续肇事。近日,经嘉禾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因犯危险驾驶被判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8年8月12日晚间,王某与朋友聚餐,期间大量饮酒。王某朋友驾驶轻型货车搭载王某行驶在县城某酒店附近后停靠在路边,因故先行离开并劝告王某不要驾车回家。
在酒精的作用下,王某未听从朋友劝告,驾驶货车由南往北行驶。不出几百米,便追尾了一辆小轿车。王某没有选择停车,而是快速行驶逃逸现场。没走多远,王某在路口越过双黄线撞到对向行驶的轻型货车,并致使受害车辆甩尾碰撞到停在路边的小轿车。而王某的车子也滑行碰撞停在路边的车辆。随后,赶来的群众打开王某的车门,里面的王某令人咋舌,竟然喝醉酒昏迷在车内。
事后,王某坦言,只记得在吃饭不停地喝酒,此后怎么开的车,发生了什么交通事故,自己完全不记得了。王某根据受害车辆情况赔偿了相应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及证据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嘉禾网
作者:程伟林
编辑: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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