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嘉禾分站(通讯员 王卫国)近日,嘉禾县塘村镇一男子在祭祀过程中引发山火,幸好当地镇、村干部和消防人员及时赶到将火扑灭,才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3月30日中午12时许,嘉禾县塘村镇男子周某胜和家人一起上山祭祀,期间因燃放烟花、鞭炮和纸钱引燃周边的杂草,造成火灾。接报警后,嘉禾县森林公安分局快速出警,镇、村干部和消防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扑救。
经查,周某胜在清明节祭祀期间违规野外用火,引发山火烧荒面积达10余亩。依据郴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和嘉禾县人民政府颁布的《关于严防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的通告》的相关规定。
目前,周某胜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来源:嘉禾网
作者:王卫国
编辑:周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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