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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 “我爱母亲河”征文、摄影大赛方案

来源:嘉禾网 作者:嘉禾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嘉禾县委宣传部 编辑:周雯玉 2019-08-29 15: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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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嘉禾县河长办 嘉禾县委宣传部

二、参赛要求

(一)征文体裁及要求

1、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立意深远,情景交融,结构严谨,语言生动。

2、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且未参加其他县级以上比赛,在征文启动时间前未在媒体上公开发表。如发现有抄袭或已参加其他比赛或已在媒体公开发表等行为,取消参赛资格。

3、征文体裁不限,可以是新闻、通讯和散文等,字数一般为3000字以内,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作品中图表、照片等资料,请插入正文之中。

4、作品内均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凡因提交信息不全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5、每名参赛者参赛作品最多不超过2篇。

6、主办方在相关活动中有权公布和使用获奖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并不再支付稿酬。

(二)摄影要求

1、本次大赛不接受已经参与其他摄影比赛获奖的作品。

2、作品可用珍藏的“老照片”和捕捉的“新风貌”,通过单幅、组照、新旧对比(同一位置的对比更佳)等形式的摄影作品,直观反映实施河长制以来河库发展变化和治理成效,体现重要时间节点作品为佳。黑白彩色不限。如果是组图参赛,则每组作品为1件计算,并附简单说明,每组为4至6张照片(不足4张或多于6张则作违规作品,不得参赛)。

3、参赛作品可以通过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前提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可对作品进行剪裁,色彩、亮度适当的调整),但不可运用合成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例如删减、增加、修改素材,不可在图片上附有水印或边框等一切非拍摄元素!

4、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后,组委会将进行初评,与本次大赛无关或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5、如参赛作品出现雷同,组委会有权就雷同作品向参赛者索取创作证明,进行核查。

6、每位参赛者最多提交15件摄影作品(含组照)多投无效。

7、作品入选者,需将作品原始数据文件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具体另行通知),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弃权。

8、主办单位在相关活动中有权公布和使用获奖作品、作者姓名和其它必要信息。相关活动包括:主办单位所举办的本次比赛宣传活动、发布获奖公告(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微信公众号、刊物以及其他形式和媒体发布获奖信息、刊登获奖照片等)、举办作品展(包括但不限于参展作品的冲印、制作、修改、复制、展示等),以及有权在出版画册、公益广告等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9、参赛者须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并应在提交作品之前自行获得参赛作品中所包含人物的肖像使用权使用许可和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提交的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 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参赛者承担所有责任,如果给主办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主办方的全部损失。

10、投稿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拍摄。参赛者所提供的资料应是真实、准确、有效的,因参与者自身提供的信息不实或自身违法行为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因参赛作品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等情形使活动方遭受损失的,组委会有权要求提交作品的参赛者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11、所有参赛者提交的照片、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以及道德标准,不得含有色情、暴力、社会阴暗以及出现灾难、血腥等等不健康内容,一经发现,组委会将取消参赛资格并有权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不退稿,请参赛者自行保存参赛作品原件。

相关活动的组织工作人员、评委不得参赛。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未尽事宜依公平公正原则予以补充。

三、参赛作品内容

反映嘉禾县辖区内河流、水库等水域自然风光、优美水环境、厚重水文化、保护与治理等自然人文水景观内容的征文、摄影作品。特别是河长制惠民利民和全民爱水护水方面的征文摄影作品。

四、参与形式

1、参与对象: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可以以单位或个人名义进行投稿。

2、参赛作品提交:

(1)征文只接收电子文档,参赛者需将参赛文档、身份证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以“我爱母亲河+姓名+手机号码”格式命名打包文档。

参赛者可同时将作品向各级媒体投送,对自行推送并在中、省、市主流媒体发布的作品,将额外给予奖励。

(2)摄影参赛作品每幅(组)应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作品拍摄地点(河流水系、坐标)和组照简单说明,作品提交一律采用网上提交(不收纸质作品)方式,提交时请将作品“打包”按照“参赛照片+作者姓名+电话”格式命名,并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

符合上述要求的参赛作品视为无效。

(3)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投稿邮箱

县河长办

联系人:李经利、李媛,联系电话:0735-6710638

县委宣传部

联系人:雷建军,联系电话:13762529667

投稿邮箱:jhxhzzbgs@126.com

3、比赛作品征集时间:2019年9月1日—11月30日。

六、奖项设置

1、作品奖

大赛主办方评委会,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全部参赛作品进行集中评审,并设置如下奖项:

一等奖2名:各奖励2000元(征文和摄影各一名)

二等奖4名:各奖励1000元(征文和摄影各二名)

三等奖6名:各奖励500元(征文和摄影各三名)

入围作品40名:各奖励100元(征文和摄影各20名)

2019年12月,在嘉禾政府网(http://www.hnjh.gov.cn)、红网嘉禾站(http://jiahe.rednt.cn)、嘉禾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评选结果,并在以上媒体选登优秀获奖作品。

2、宣传作品奖

对2019年9月1日—11月30日期间,在中省市各级主流媒体刊发的作品将额外给予奖励,对同一作品在不同媒体刊发的,以最高奖励标准奖励,不重复奖励。

(1)一类作品:在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发表的作品,予以每篇奖励4000元。

(2)二类作品:在中国水利报、湖南日报、新华网、人民网发表的作品,予以每篇奖励1000元。

(3)三类作品:在郴州日报、红网总(水利)频道、郴州新闻网首页发表的作品,予以每篇奖励400元。

嘉禾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嘉禾县委宣传部

2019年8月26日


来源:嘉禾网

作者:嘉禾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嘉禾县委宣传部

编辑:周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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