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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举办“共创县城荣誉,共享发展成果” 摄影大赛的通知

来源:嘉禾网 作者:嘉禾县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周雯玉 2019-11-01 15: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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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稳定、提升嘉禾县“国家卫生县城”“湖南省园林县城”“湖南省文明县城”等创建工作成果,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打造城市亮点,全方位展示“一都两城三地,山水田园嘉禾”建设的新风尚、新风貌、新气象,持续激发广大干部群众“造福嘉禾、建设嘉禾”的进取精神和爱国、爱党、爱家的炙热情怀,决定举办“共创县城荣誉,共享发展成果”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县综合创建事务中心

协办单位:县文联、县摄影家协会

二、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5日

作品评选:2019年12月16至12月30日

三、参赛规则

(一)作品内容

参赛作品要以“共创县城荣誉,共享发展成果”为主题,充分展示县城区“序化、洁化、美化、绿化、亮化、畅通”,展现美丽县城的靓丽风采。参赛作品取材地仅限嘉禾县城区范围内(传统文化类除外),作品内容分为8大类:

1、县城全景类(县城新老城区概貌);

2、市容市貌类(县城道路街区、农贸市场、交通环境等公共区域等方面整治成就展现);

3、环境保护类(县城水、空气、噪音等治理工作成就展现);

4、卫生健康类(县城公共卫生、医疗、健康教育、食品安全等成就展现);

5、社区变化类(镇、村环境、供电、供水等方面成就展现);

6、文明素养类(县城公共服务、市民素质提升成就展现);

7、市政园林类(县城公园、游园、广场、市政设施、庭院等公用事业成就展现)

8、传统文化类(嘉禾民歌、八大景、锻铸造、倒缸酒、传统村落等方面成就展现)。

(二)作品要求

1、参赛者不分年龄、地域,参赛作品数量不限(组照按1件作品计算),同一张(组)作品只可参与一项征集类别,重复投递视为无效。

2、参赛作品要紧扣主题,思想健康,真实反映原貌,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不得作合成、添加、改变色调等技术处理)。

3、 此次大赛允许手机与无人机摄影作品,手机与无人机摄影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手机、无人机原创拍摄,任何形式翻拍,盗用他人图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并予以公布。本次活动不收数码创意作品。

4、参赛作品风格、体裁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为4-8幅,且照片之间应有紧密的视觉和逻辑关联。

5、参赛作品为电子版的形式报送(报送邮箱:3492922205@qq.com, 联系人:李华,联系电话:13973535111)。邮件名为“县城创建+作者”,如“县城创建李某”。 所有参赛作品图片大小3MB以上,格式统一“JPG”,名称为“类别+作品标题+作者+联系电话”,如“县城全景嘉禾晨曦李某13900000000”。每个组照附注60字以内文字说明。与上述要求不符的参赛作品一律视为无效作品,上交前请务必检查仔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6、所有入选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复制、发行、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并不另行支付报酬;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自行负责。

7、凡参赛者,均视为已同意本通知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凡不符合规定者,均视为违规,将取消参评资格。

8、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由县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业人士对参赛摄影作品进行评选,按参赛作品的8大类别分设奖项,同一参赛者获等级奖不超过3类,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金。奖项设置为:

一等奖1名/类,奖金1200元/人;

二等奖2名/类,奖金800元/人;

三等奖4名/类,奖金400元/人;

入围奖若干名/类,奖金200元/人。

大赛优秀作品将在嘉禾网、嘉禾发布、嘉禾报、嘉禾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开展示。届时将邀请获奖者参加“共创县城荣誉,共享发展成果”摄影大赛颁奖仪式,现场颁发证书和奖金。希望全县干部群众,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参赛,为推动嘉禾县综合创建工作上新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嘉禾县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


来源:嘉禾网

作者:嘉禾县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周雯玉

本文链接:https://www.jiahexinwen.com/content/2019/11/01/6177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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