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城乡居民: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疗保险发【2019】21号)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起止时间: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250元/人/年。
三、参保对象: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以户为单位整户参加医疗保险。
四、缴费渠道:
(一)一般参保对象:
1.由村(社区)代收人员通过智能POS机刷卡缴费。
2.缴费人通过手机下载使用“湘税社保APP”缴费。
3.缴费人前往县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长沙银行、中国银行、农商行、邮政银行等银行柜台或使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缴费。
4.缴费人前往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缴费。
(二)对于没有身份证或身份证号为15位的参保人员,由村(社区)代收人员开具财政印制的收款收据通过收现缴纳。
(三)新生婴儿参保对象:由缴费人自行前往县医疗保障局进行参保登记后,可通过银行柜台、代收人员智能POS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湘税社保APP直接缴费。
(四)特殊困难人群(五保户)、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缴费对象,由县财政全额资助缴纳。
五、缴费人新增、变更(修改)信息登记:
对新增参保登记或需变更(修改)的缴费人,需先到县医疗保障局进行信息的新增、变更(修改),待信息传递至税务机关后,缴费人按照第四条第(一)项选择缴费方式缴费。
六、参保注意事项:
请广大城乡居民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及时到本村(社区)代收人员处缴费,并相互转告,以免错过参保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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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国家税务总局嘉禾县税务局:0735-6635100
嘉 禾 县 医 疗 保 障 局:0735-6895395
国家税务总局嘉禾县税务局
嘉禾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
来源:嘉禾网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嘉禾县税务局 嘉禾县医疗保障局
编辑:周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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