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嘉禾分站(通讯员 刘培贤) 2020年4月16日,广发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8年10月,广发镇村民李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沿嘉禾县金嘉线由广发往县城方向行驶,因操作不当,与同向胡某乘坐的电动轮椅相撞,造成胡某受伤住院、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分歧较大,胡某方上诉至法院。2019年10月,经法院判决后,李某应赔付5万余元给胡某。李某接法院判决书后,因家庭负担较重,迟迟未履行判决内容。胡某无奈,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法院强制执行也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胡某家属找到司法所,希望通过调解,尽快了结此事。司法所收到胡某家属调解申请后,第一时间联系到了李某及其家属。得知,李某目前在广东务工,收入不高,还负担着两个小孩读书等实际情况。一方面司法所工作人员向李某释法明理,法院判决生效的裁定,作为公民,必须履行其赔付义务,如未尽履行义务,将会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希望胡某方能够宽容大度,在一定程度上也体谅李某家庭实际。
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几番说法拉理,和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均做出让步,由李某一次性现金赔付胡某47000元,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为双方不留“后患”,司法所工作人员将签订好的协议书及收条、双方当事人一起带到了法院执行局。法院执行局负责同志就该纠纷完善了相关手续后,减免了李某本应支付的执行费用,至此,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嘉禾网
作者:刘培贤
编辑:胡昭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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