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嘉禾分站(通讯员 李姝婷)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纠纷的源头竟是一条家养狗,因狗咬人而导致原、被告双方互殴,最终造成了两败俱伤的局面。
2019年5月24日晚11时许,原告李某善途经被告李某生、廖某玉家门口路段时,被告家的宠物狗冲出来咬住了原告的裤腿,为赶走宠物,原告顺手拿起路边的垃圾桶向其砸去,宠物狗吠着跑回被告家,后二被告出来指责原告不该用铁桶砸狗,原告认为被告未管理好自家的宠物导致其被咬,双方争执之下产生肢体冲突,原告因此受伤并住院治疗。原告于当晚报案,派出所及村委会组织双方调解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70000余元。
承办法官李气红接到该案后,及时了解案件相关情况,为尽力化解村民纠纷,达到案结事了人和,考虑到疫情期间人群不宜聚集,法官通过电话等方式反复与当事人沟通,并采用了“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跟原、被告谈心,向其释法明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以促使当事人能达成一致。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的态度渐渐缓和。最终,原告同意减少诉请金额,被告也认识了其对宠物管理的不当之处,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法官提示:随着社会的发展,饲养宠物的人数渐多,而宠物闯祸引起的纠纷事件也时有发生,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动物饲养人应当将家中宠物看管好,在公告场所应当有相应措施进行束缚以免不受控制,毕竟宠物闯祸还是主人负责。
来源:嘉禾网
作者: 李姝婷
编辑:李媛媛
本文为嘉禾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jiahexinwen.com/content/2020/05/28/72962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