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郴州市嘉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嘉禾垃圾焚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位于项目征求意见范围内的公众,需查阅纸质报告书的,请携带个人证件(身份证及户口本)前往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二段359号佳天国际新城南栋32E、H,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可能受本项目实施环境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网址:http://www.hnjh.gov.cn/2/67/68/72/content_3047562.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是当面提交等方式,将填好的公众参与表在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内,反馈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嘉禾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13600670919
通讯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珠泉镇新城区嘉滨路(县财政局院内)。
为确保公众意见表的真实、有效性,请如实填写公众信息!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为本次公示挂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嘉禾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
来源:嘉禾网
作者:嘉禾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辑: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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