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湘突环改办函〔2019〕2号)要求,现将我县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第29项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9月5日—9月10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嘉禾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5-6625519,地址:嘉禾县建设路1号,市生态环境局嘉禾分局507室。
嘉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9月5日
来源:嘉禾网
作者:嘉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编辑: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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