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嘉禾分站(通讯员 雷丰利)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社区干部的共同见证下,对被执行人李某勇、李某萍位于嘉禾县珠泉镇金田东路某小区三楼的房屋进行了强制腾空,获得了周围群众的高度赞扬。
执行干警抵达房屋楼下
代表委员、社区干部、媒体记者等数10人参与见证执行
申请执行人李某雄与被执行人李某勇是朋友关系。2016年李某勇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就向李某雄借款42万元并出具借据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李某雄经催讨无果便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由李某勇、李某萍连带偿还李某雄借款本息共计56万余元。但李某勇、李某萍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判决,李某雄只好申请嘉禾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现场
代表委员在现场监督见证
受理该案后,嘉禾法院执行工作人员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李某勇、李某萍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法院遂依法查封并评估、拍卖了李某勇、李某萍名下的房产,后该房屋被李某雄网拍一拍流拍后以物抵债获得。由于李某勇、李某萍一家人在外务工,房屋实际无人居住,法院在张贴腾房公告后,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李某勇、李某萍腾空房屋,但李某勇、李某萍拒不履行义务,并言语威胁,后来干脆拒绝与法院沟通联系。法院遂决定依法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
执行现场全程记录并对物品逐一登记
当天,嘉禾法院出动3辆警车、15名执行干警抵达现场,在代表委员等数10人的现场零距离监督见证下,撬开房屋门锁、拍照留证、将屋内物品逐一清点、登记和搬运,同时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像。经过4个多小时的搬迁工作,该房屋顺利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搬运至楼下被执行人物品
来源:嘉禾网
作者:雷丰利
编辑:唐麒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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