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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人民政府关于启用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非现场执法的通告

来源:嘉禾网 作者:嘉禾县人民政府 编辑:唐麒斌 2020-12-11 15: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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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设施完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及《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9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自2021年1月10日零时起启用嘉禾县珠泉镇平田村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并开展公路非现场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位置:嘉禾县珠泉镇平田村(桩号:S219K391+000M)。

二、货运车辆经过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采集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信息,录入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相关执法系统,告知违法车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车辆管理人),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等规定,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三、经过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的货运车辆,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故意遮挡号牌、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干扰或者逃避检测的违法行为,录入公安交警执法信息平台,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四、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当事人(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和车辆管理者)应当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或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的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非现场执法工作,对故意扰乱治超执法秩序、恶意破坏治超非现场执法设施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执法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1. 嘉禾县交通综合执法局(嘉禾县珠泉镇珠泉东路70号),

电话:0735-6632036;

2. 嘉禾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嘉禾县珠泉镇神龙路12号),

电话:0735-6895022。

嘉禾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日


来源:嘉禾网

作者:嘉禾县人民政府

编辑:唐麒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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