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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打击干扰破坏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来源:​红网嘉禾分站 作者:嘉禾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编辑:唐麒斌 2020-12-31 18: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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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深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行为人在选举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通过吃请、赠送现金、电子红包、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

3.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

4.采取发传单、发信息等方式进行相互诋毁或打击报复;

5.寻衅滋事或无理闹事,以毁损、抢夺票箱和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

6.捏造事实恶意举报他人,通过网络平台传播换届虚假信息,恶意散布谣言干扰换届选举;

7.以干扰、破坏选举为目的,组织、指挥、参与、煽动他人违法上访;

8、组织、指挥、教唆选民不参加投票选举,故意干扰、破坏选举;

9.对选民、候选人、选举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和人身伤害;

10.其他干扰、破坏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对上述干扰破坏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举报受理有关事项

1.举报受理电话:0735-6621307

2.举报邮箱:jhxzzbzzz@163.com

3.举报受理地址:嘉禾县珠泉镇金田路2号县换届办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嘉禾县人民法院 嘉禾县人民检察院

嘉禾县公安局 嘉禾县司法局

2020年12月27日


来源:​红网嘉禾分站

作者:嘉禾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编辑:唐麒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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