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人员系嘉禾县全体律师,根据《律师法》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若没有取得律师职业资格证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并收取费用的,欢迎群众举报,举报电话:0735-6648103。
嘉禾县司法局
2021年12月31日
来源:嘉禾网
作者:嘉禾县司法局
编辑:唐麒斌
本文为嘉禾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jiahexinwen.com/content/2021/12/31/106992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