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
为做好春节假日期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继续做好疫苗接种服务工作
为满足返乡人员和本地居民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需求,各乡镇要根据需求合理安排春节假日期间(2022年1月31日---2月6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门诊开放(城区至少保证一家),做好疫苗调配供应及人员值班安排,确保接种安全。同时通过多种媒体、微信群广泛宣传公示接种单位信息,春节假日期间(1月31日---2月6日)各接种点要在接种门诊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全县接种单位信息,在未开放接种时间段,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引导群众到就近开放接种点接种,充分满足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返乡过年人员等群众的接种需求。
二、严防新冠病毒疫苗株核酸环境外溢
各乡镇要根据《湖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场所预防疫苗株核酸外溢工作指南(第一版)的通知)》(湘肺炎机制防发〔2021〕38号)要求,指导辖区接种单位严防疫苗株核酸环境外溢工作。各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指南要求,做好接种场所的设置、消毒、人员防护及医废处理等工作,同时做好现场工作提示,告知接种对象和陪护人员在进入接种场所后,24小时内不得再进入临床医疗场所和核酸采样场所,必须进入者须更换口罩、衣物、鞋子、洗手洗脸。一般情况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后方可进行采样核酸检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员和采样人员不能是同一批工作人员,进入过接种场所的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更换口罩、衣物、鞋子,再洗手洗脸、洗澡、洗头发后才可以进入临床医疗场所和核酸采样场所。接种场所内的所有物品(含桌椅板凳)必须使用大量清水冲洗后才可外出使用。核酸采样所使用的器材、物品不得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场所放置于同一楼层。
三、做好接种信息报告
各接种点要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录入和接种数据的统计上报。春节假日期间所有接种数据上报工作仍然按照原来的要求途径上报,当日未接种要报零报,县疾控中心、各乡镇政府、各接种点要做好值班值守等工作,确保接种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嘉禾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苗接种组
2022年1月28日
来源:红网嘉禾分站
作者:嘉禾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苗接种组
编辑:唐麒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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