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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人民政府关于清收政府土地置换原嘉禾县农村信用联社、购买农业银行嘉禾县支行不良贷款的公告

来源:红网嘉禾分站 作者:嘉禾县人民政府 编辑:唐麒斌 2022-03-03 15: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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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盘活政府不良资产,构建诚信嘉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不良贷款清收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收范围和对象

县政府土地置换原嘉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购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嘉禾县支行的不良贷款。

二、清收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清收措施

1.对贷款逾期拒不偿还的个人,人民银行依法将贷款人导入个人征信系统,各金融机构将按规定不再受理其信用卡、贷款等业务。

2.对贷款逾期拒不偿还的个人,依法通过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进行曝光。

3.对公职人员和非公职人员的党员干部贷款逾期不偿还的,依法依规采取行政、组织、纪律措施。

4.对逾期贷款拒不偿还又未作出还款书面承诺的将按司法程序追偿。

5.对恶意骗贷和违规违法放贷的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并追究其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6.对恶意隐瞒、转移财产、规避偿还的行为,依法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7.对所涉及的不良贷款,借款人一次性还清本金的,减免60%的利息;书面承诺分期还款的减免50%的利息。在诉讼期间达成庭外和解的,借款人一次性还清本金的,减免60%的利息;书面承诺分期还款的减免50%的利息。

8.欠款人后段利息按月息6‰计算,农业银行嘉禾县支行个人不良贷款从2016年7月1日起计息,原信用联社个人不良贷款从2017年1月1日起计息。

9.对单位法人的不良贷款,不按要求还款的,将依据县政府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及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

1、晋屏公告(2021.12.31).xlsx

2、广发公告(2021.12.31).xlsx

3、公职人员公告.xlsx

4、龙潭公告(2021.12.31).xlsx

5、普满公告(2021.12.31).xlsx

6、石桥公告(2021.12 (1).xlsx

7、行廊公告(2021.12.31).xlsx

8、坦坪公告(2021.12.31).xlsx

9、塘村公告(2021.12.31).xlsx

10、珠泉公告(2021.12.31).xlsx

11、袁家公告(2021.12.31).xlsx


嘉禾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日

来源:红网嘉禾分站

作者:嘉禾县人民政府

编辑:唐麒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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