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嘉禾分站(通讯员 胡奇毅)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为两位农民工追回欠薪5万余元,获得了申请执行人的高度认可。
被执行人在法院兑现案款
2019年,李某平雇请挖机师傅史某德、何某军到行廊等乡镇进行土地开发施工。工程完工后,还欠部分劳务费没有支付。经多次催收,仍没有给付完毕,法院判决李某平支付史某德劳务费38370元,支付何某军劳务费209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平以未收到工程款无法支付、用工结算单没有经过其签字认可为由,拒绝支付劳务费。
2022年2月18日,该案在嘉禾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李某平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仍不知悔改,抗拒执行。为尽快为申请执行人兑现权益,3月1日,执行干警来到李某平居住地珠泉镇杨梅村再次进行沟通。
“关于史某德、何某军与你劳务合同纠纷案,向你执行。法院已经作出判决了,请你配合。”执行干警在告知被执行人李某平判决书留置送达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并耐心向其宣传法律后,将仍然“负隅顽抗”的李某平强制拘传至法院,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戴上手铐的李某平没有了此前的嚣张气焰,对自己抗拒执行的行为恳求谅解,并当即拨打电话让妻子将所有的执行案款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在法院的努力下,这两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完毕。
来源:红网嘉禾分站
作者:胡奇毅
编辑:唐麒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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