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嘉禾分站(通讯员 李志潘)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执毕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还清了拖欠10余年的欠款。
2009年2月,被执行人呼某因资金周转向申请人李某借款现金5400元,李某多年来向呼某催收欠款,呼某均拖欠不肯还款,在法院起诉呼某后,其仍未还款,判决生效后申请人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没欠钱,别来烦我!”在执行局接到该案件后,执行局副局长李志东首次与在外地的被执行人呼某电话约谈,呼某在谈话中坚称已把欠款还清,并多次挂断电话,最后还拉黑承办人联系方式,承办人换电话联系,告知呼某拒不配合、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可呼某仍不愿还款。承办人了解到呼某在东莞工作生活后,便对呼某的账户进行冻结,并采取限高措施。
几天后,呼某主动联系到承办人李志东,表示本以为法院采取的纳入失信、限高等措施不会对自己生活产生太大影响,但在这期间,呼某出门无法乘坐飞机高铁,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被冻结,处处受限,对生活造成极大影响。几天后,呼某将执行案款全部支付,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来源:红网嘉禾分站
作者:李志潘
编辑:唐麒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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