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嘉禾分站(通讯员 李艳芳)“现在只要如实填写承诺书,就能一次办成,真正实现了减证便民。”纳税人周女士高兴地说。近日,嘉禾县某企业的合伙人周女士想将其名下房屋权属转移至合伙企业名下,但由于来办税大厅时较为匆忙,并未准备合伙身份证明。在税务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解释后,周女士选择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并由工作人员辅导填写告知书,顺利完成了办税事项。
自2023年3月1日起,嘉禾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在全县范围内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办理方式。若纳税人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税务机关将依据纳税人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不再索要该事项所需证明材料,由纳税人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在便民的同时,县税务局从源头抓起,强化承诺事项审查机制,积极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下一步,嘉禾县税务局将继续落实落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流程再造,推出更多便民办税举措,努力营造更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
来源:红网嘉禾分站
作者:李艳芳
编辑:唐麒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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