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是否同意诉前调解?”“同意,同意,同意。”三名当事人异口同声地说。
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塘村法庭在处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将纠纷化解在诉前。
1996年,周某湘、周某卿共同向银行贷款10万元,2016年该银行将对上述两名借款人的债权转让给嘉禾某发展有限公司,债权受让人经多次催收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塘村法庭在接到该案后,及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双方均同意诉前调解后,塘村法庭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将案件委派给塘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委员会组织当事人核算了欠款总金额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名欠款人承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立即向法院提交了司法确认申请书。目前,该案已经审理完毕。
司法确认具有程序方便、快捷且不需要缴纳诉讼费用的特点。在此案中,嘉禾县人民法院将传统司法确认程序中的申请、受理、司法审查和司法确认等环节浓缩为“一站式”办理,司法确认当日申请当日可办结,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效率,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满足了当事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司法需求。
来源:红网嘉禾分站
作者:李金星
编辑:唐麒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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