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各方职能优势,经过多次协商,妥善化解了一起涉执信访积案。
在申请人杨某等人与被执行人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周某被判决支付杨某等人赔偿款64万余元。由于周某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执行,嘉禾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周某采取多种执行措施,但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本案的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杨某等人对法院执行效果表示不满并多次进行信访。
经法院执行人员多方努力,了解到被执行人周某为社区矫正对象且在考验期内,周某儿子具有一定履行能力。法院执行干警认为被执行人周某拒不履行判决,应建议相关部门先对被执行人采取收监关押措施。法院执行干警以此为突破口,同县检察院和县司法局会商,制定相关执行方案,不断向被执行人周某施加压力,同时与周某的儿子做思想工作,希望其为父亲提供相应的担保。
经过法、检、司等部门共同协调,双方在近期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由周某儿子进行担保,申请人权益实现得到相应的保障,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来源:红网嘉禾分站
作者:李志东
编辑:唐麒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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