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一起诉前保全案件中,通过调解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2024年6月11日,嘉禾县某铸造企业向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申请,对东莞市某设备有限公司进行诉前财产保全,保全金额达200余万元,嘉禾法院作出裁定书后,奔赴广东省东莞市,准备对被申请人东莞市某设备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内的设备进行查封。在了解到东莞市某设备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目前存在的困难后,执行法官当即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互利互让,被申请人东莞市某设备有限公司当即向申请人偿还欠下的货款30万元,并承诺余款分期、按时履行,申请人在拿到货款30万元后,相信被申请人的诚意,当即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的保全措施。
来源:红网嘉禾分站
作者:刘广平
编辑:唐麒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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