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塘村法庭成功一次性化解一起工伤事故纠纷。
2020年7月,在嘉禾县塘村某铸造厂从事炉工的李某平在工作时间不慎被铁水烧伤,导致双目失明。事故发生后,企业主积极救助并预付医疗费用。李某平之伤被认定为工伤,鉴定为贰级伤残。
事故发生前,厂方为李某平投保了工伤保险。双方因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提起劳动仲裁,因不服仲裁裁决,诉至嘉禾法院。塘村法庭对此作出判决,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以外,厂方尚须支付李某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部分及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费用,并从2023年8月开始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差额。双方均服判。
判决生效后,生活并不宽裕的李某平与妻子担心企业今后生产不稳定,按月支付的费用存在无法兑现的可能,便请求主审法官欧华与厂方协调能够一次性支付全部赔偿款。欧华积极斡旋,站在双方角度耐心劝说。最终,李某平方适当减少了总赔偿款,厂方也答应一次性赔偿。
在签订和解协议书次日,李某平夫妇便全额收到了履行款。至此,案结事了。
来源:红网嘉禾分站
作者:欧华
编辑:唐麒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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