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某塑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从衡阳驱车二百公里将一面印着“公平公正办案 优化营商环境”送至嘉禾法院塘村法庭负责人手中,对该庭用心用情帮助企业解决难题,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表示感谢。
这是一起货款纠纷案件。嘉禾县某建材有限公司(下称建材公司)分两次向湖南某塑业有限公司(下称塑业公司)采购打包带、护边带等货物,货款价值62223元,交易过程中建材公司支付货款42000元,经协商塑业公司为其减免223元,至起诉时建材公司还欠塑业公司货款20000元未付。为催要货款,塑业公司多次联系建材公司负责人,建材公司负责人以经济不景气等各种理由长期拖延拒不支付,塑业公司无奈之下将对方诉至法院。
本案经过开庭审理,欧华法官为进一步查明案情,庭审结束后立刻到被告建材公司了解情况,并要求原告法定代表人一起前往。经现场查看,了解到被告已经停产许久,案涉货物大部分未拆包使用,欧法官考虑如若采取单纯的判决,就案办案,该案还会涉及到执行的问题,并没有实质解决当事人的诉求,原告作为外地企业,也势必因此大幅增加诉累和诉讼成本。在充分了解案件详情与争议焦点后,欧华法官耐心对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分析利弊,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向,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次日,在法庭工作人员现场见证下,原告安排的货车从被告厂房拖回与案涉货款价值相当的打包带和护边条,双方就此案结事了。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塘村法庭坚持平等对待市场主体当事人,公平公正办案,不断完善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做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依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各种司法便利,能一次性解决的,争取一次性解决当事人的诉讼难题。
来源:红网嘉禾分站
作者:欧华 王慧莲 曾亮
编辑:刘芷希
本文为嘉禾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jiahexinwen.com/content/646854/65/143784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