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案庭审现场
两名被告法庭受审
红网嘉禾分站(通讯员 雷丰利)赌博是社会的一大毒瘤,也是法律惩戒的违法犯罪行为,但在高压严打态势下,仍有人铤而走险,通过开设赌场获取暴利。近日,湖南省嘉禾法院公开庭审了一起开设赌场犯罪案件。
2013年1月中旬至4月初,被告人邝某伙同雷某华、雷某兵、雷某国、雷某先、雷某平、雷某龙、王某平(均已判决)等人分别在乐塘村戏台、乐塘村雷某四(已判决)家老房子、被告人雷某雄家老房子、水花岭煤矿等地开设赌场,该赌场以扑克牌玩“铲车”的方式赌博,每盘底注一百元以上,赌场从中抽取“水钱”获利,每天抽取非法所得一万五千元以上,除去赌场的日常开支后,赌场的利润由参股的股东平均分配。该赌场聘请雷某雄为发牌手并负责抽取“水钱”;邝某作为股东负责“顶门”(冒充赌客,热场子)。赌场经营期间,邝某非法获利4000余元,雷某雄非法获利6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邝某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被告人雷某雄在他人开设赌场中负责发牌及收取赌注,两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根据两被告的犯罪事实、悔罪态度及社会影响,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邝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继续追缴其非法所得4000元上缴国库;被告人雷某雄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追缴其非法所得6000元上缴国库。
来源:嘉禾网
作者: 雷丰利
编辑:周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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